服務熱線:400-0033-166
萬商云集 - 企業數字化選用平臺

企業首選的

數字選用平臺

申報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意義及相關信息

2020-05-13 17:00:26 閱讀(1247 評論(0)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示的《2019年度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名單》共有274家企業。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優勢企業是為實現知識產權強企發展目標而設立的,國內或區域內的骨干企業申報可進行申報,審核通過之后,可以獲得政策支持。


申報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意義及相關信息

圖片來源于網絡



一、示范企業和優勢企業組織申報


(一) 申報條件


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期滿,為國內骨干企業,對產業發展具有較強影響力;《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A表評分達75分以上,并且B表評分達80分以上的企業。


優勢企業:屬于區域內骨干企業,對產業發展具有一定影響力;《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評分達90分以上的企業,或者第1—3項一級指標中,某一項一級指標得分比達到80%以上且總分達70分以上的企業。


(二)推薦名額


示范企業推薦名額一般為轄區優勢企業數量的10%。對于上一年度考核為優秀的省區市局,示范企業推薦名額從轄區優勢企業數量的10%增加至15%。排名第一至第五的省級局和排名第一的計劃單列市局,示范企業推薦名額從轄區優勢企業的10%增加至20%。優勢企業無推薦名額限制。


(三)工作程序和申報材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按照《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培育工作方案》和《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作方案》中明確的工作程序和申報材料等要求,進行組織申報工作。


二、示范企業和優勢企業工作年度考核


國家局每年組織對示范企業和優勢企業進行年度考核工作。其中,國家局負責對各省區市局進行年度考核;各省區市局負責對轄區內的示范企業和優勢企業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一般、較差三個等次,由國家局以一定方式公布。示范企業或優勢企業年度考核結果將作為工作復核的重要依據。各省區市局年度考核結果,將與國家局有關企業工作支持政策掛鉤。


示范企業或優勢企業考核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情況(110分)、示范企業或優勢企業建設工作方案出臺(20分)及其落實情況(20分),滿分150分。其中,100分以上為優秀,70—100分為一般,70分以下為較差。

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轉載時需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