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個人轉單位需要哪些材料
2022-04-07 17:22:15 閱讀(178)
個人將專利權轉讓給單位的,雙方需要簽訂轉讓合同,申請轉讓登記。申請登記時要提交專利權證書、轉讓合同、當事人身份證明等材料。,下面萬商云集小編就給大家來詳細介紹下相關的材料。
一、專利權個人轉單位需要哪些材料
個人將專利權轉讓給單位的,雙方需要簽訂轉讓合同,申請轉讓登記。申請登記時要提交專利權證書、轉讓合同、當事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條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除依照專利法第十條規定轉讓專利權外,專利權因其他事由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專利權轉移手續。
專利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
以專利權出質的,由出質人和質權人共同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二、專利權轉讓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專利權是國家依法授予的一種排他性權利(也是在專利權有效期內的技術壟斷權),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使用其專利。但是,專利權可以轉讓,在專利權人收取專利權受讓人一定的價款后,將專利權轉移他人。專利權轉讓時,讓與人與受讓人應簽訂書面的轉讓合同。《民法典》的規定 “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注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及專利的有效期限”。根據相關規定,專利權轉讓合同除應具備《民法典》規定的內容外,還應具備以下內容:
1、項目名稱;
2、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
3、與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
4、轉讓價款和支付價款的地點、方式、時間;
5、違約責任、損失賠償數額的計算方式;
6、爭議解決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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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利權轉讓